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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国基光电有限公司(迁扩建)调试公示
发布日期:[ 2021/6/28 ]    共阅 [ 798 ] 次
东莞市国基光电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现进入调试阶段,调试起止日期: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8月30日。现根据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予公示。
建设单位:东莞市国基光电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 2021年5月28日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国基光电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塘厦镇平山林场路9号,其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22度45 54.54,东经114度 4 14.57。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占地面积5000平方,建筑面积7000平方;主要从事手机玻璃盖板、手机玻璃保护片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手机玻璃盖板70万片、手机玻璃保护片70万片。现有员工人数共80人,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

(二)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于2014年3月25日委托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东莞市国基光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4年5月22日通过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14〕0989号,于2014年9月28日通过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关于东莞市国基光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验收文号为:东环建〔2014〕2102号。于2020年10月经贵局审批同意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号:东环建〔2020〕14265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0万元,占总投资的10%,主要用于生产废气处理设施和噪声控制系统。
1、生活污水经有效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引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迁扩建后无排放生产性废水。钢化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属于清净下水,通过自建雨污分流管道排放至雨水管网。CNC精雕、抛光废水(10.52立方米/年)、超声波清洗废水(40.32立方米/年)、脱墨废水(2立方米/年)经固定的收集装置收集后转移至东莞市盛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3、废气:平板玻璃印刷、固化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产生的废气经配套的UV光解+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部分废气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表2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无组织部分废气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4、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玻璃边角料、玻璃废渣、废硝酸钾、次品、废包装编织袋和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中转物:项目生产的废抛光粉桶、废切削液桶、废光学清洗剂桶,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生产商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废油墨罐、废抹布、废抹布、废活性炭收集后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噪声:对于生产车间的通风设备、生产设备、等进行基础产减振、隔声处理、选取超低噪音型设备等,使噪声降低到环保标准规定的指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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